首页 >> 二级建造师> > 考试教材 > > 正文

2020年二级建造师教材《法律法规》常考点汇总

时间:2019-11-28 来源:

二级建造师常考点,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科目知识点繁多、冗杂,需要记忆的考点较多,这使得备考效率不高。但是总结历年考试的重点,会发现有一些常考点是包含在其中的,那么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2020年二级建造师教材《法律法规》常考点汇总,做到夯实基础。

2020年二级建造师教材《法律法规》常考点汇总

二级建造师教材1.劳动合同终止:

①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④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解散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法规执行。

2.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到4级伤残的,即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即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工伤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不得终止;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4.劳务派遣用工只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5.临时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限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代替的工作的岗位。

以上是二级建造师考点,大家可参照这些常考点进行扩展性学习,多方面,全方位,系统学习。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科目知识点繁多、冗杂,需要记忆的考点较多,当然常考点不只是这五点,其余的知识点,小编也会继续归纳总结,大家可关注获取更多常考点归纳。

本站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乐考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扫描/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考试报名、考试教材、考试押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