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法基础> > 历年真题 > > 正文

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不定项选择题

时间:2022-3-29 来源:互联网

乐考网今日整理了一些练习题供大家参考,各位小伙伴要好好练习多做题可以有效地从中得到做题经验也会加强做题的能力跟速度,各位小伙伴要加油哟!

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不定项选择题

甲机械设备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租赁业务。2019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自产w型机器设备20台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机器设备销售额3390000元,含增值税机器设备安装服务销售额824000元。甲机械设备制造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自产Y型设备5台,租赁期6个月,每台设备含增值税租金22600元/月。甲机械设备制造公司一次性预收5台设备6个月含增值税租金678000元。

(3)进口设备检测仪1台,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6500元。

(4)购进生产设备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4000元;购进管理部门办公用物资,取得增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用于职工福利的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500元;购进餐饮服,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900元。

己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有形动产租赁服增值税税率为13%:,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13%

1、甲机械设备制造公司当月销售并安装自产W 型机器设备的下列增值税处理中,正确的是()

A.销售W型机器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3390000/(1+13%)x 13%=390 000元

B.销售并安装W型机器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3390 000+ 824 000)x 13%=547820元

C.销售并安装W型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税额=(3390 000+ 824 000)x 3%=126420元

D.安装W型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税额=824000/(1+3%)x3%=24 000元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自2017 年5 月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计算甲机械设备制造公司出租自产Y型设备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的()

A.5x22600x13%= 14690元

B.678000x13%=88140元.

C.5x22600/(1+13%) x13%=13000元

D.678000/(1+13%) x13%=78000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计算甲机械设备制造公司当月进口设备检测仪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56500/(1+13%)x13%=6500元

B.56500/(1+13%)x(1+5%)x13%=6825元

C.56500x13%= 7345元

D.56500x(1+5%)x13%=771225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

4、甲机械设备制造公司的下列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购进管理部门办公用物资的进项税额26000元

B.购进生产设备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104000元

C.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900元

D.购进用于职工福利的货物的进项税额6500元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考察知识点:

第四章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

1、用于不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记:考虑其是否产生销项税)

(2)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但是发生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3)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论情况,都可抵扣

(4)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即交际应酬消费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投入和支出。

【点拨】增值税是链条税,是一环扣一环的,有销项才可以抵进项。如果不产生销项,为了保证链条的完整性,一般都不可抵扣进项。

2、非正常损失对应项目——做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指因管理不善、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

3、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个人为主)。

第四章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以上内容是小编更新的文章大家如果对小编发布的内容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大家来乐考网给小编留言,希望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计划,积极备考,在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通过考试!

本站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乐考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扫描/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考试报名、考试教材、考试押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