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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会考试《税法》真题答案(3)

时间:2021-11-8 来源:互联网

乐考网今日整理了一些练习题供大家参考,各位小伙伴要好好练习多做题可以有效地从中得到做题经验也会加强做题的能力跟速度,各位小伙伴要加油哟!

2021年注会考试《税法》真题答案(3)

三、计算分析题

1.小汽车生产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1年4月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100辆电动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18万元/辆,款项已收讫。

(2)将80辆A型燃油小汽车以25万元辆的价格找乙公司换取生产资料,A型车曾以不含税销售价格25万元/辆、28万元/辆进行销售。

(3)上月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100辆B型燃油小汽车给贸易公司丙,不含税销售价格11万元/辆,本月发出100辆并办妥托收手续。

当月丙贸易公司将上述100辆小汽车全部出口,海关审定的离岸价格为14万元/辆。

(其他相关资料:A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5%,B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业务(1)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及体现的税收政策导向。

(2)计算业务(2)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3)说明业务(3)甲企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属月份,并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4)判断丙贸易公司能否享受出口免税并退还消费税政策,如能享受该政策请计算应退税额。

参考解析:

(1)小汽车的征税范围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和超豪华小汽车。电动汽车不属于“小汽车”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可以理解国家注重环保,扶持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8×80×5%=112(万元)。

(3)①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所以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21年4月。

②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1×100×3%=33(万元)。

(4)①丙贸易公司可以享受消费税免税并退税政策。②应退税额=11×100×3%=33(万元)。

2.张某之子小学在读,2020年3月生育一女, 张某2020年收入和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工资9000元,含符合国家标准“三险一 金" 2000元。

(2) 3月购买符合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每年4000元,并于当月向公司提交保险凭证。

(3) 4月通过出版社出版一部图书, 税前稿费15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均由张某百分之百扣除,张某已向公司提交专项附加扣除资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判断张某能否因2020年3月女儿出生,享受当年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并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每年缴纳的4000元商业健康保险保费能否全额扣除,并简要说明理由。

(3)计算出版社在支付稿酬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解析:

(1)不能享受当年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理由:纳税人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张某女儿2020年3月出生,新生女儿在2020年不足3岁,因此不能享受当年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不可以全额扣除;

理由: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张某的商业健康保险费已经超过扣除限额,所以不能全额扣除。

(3)支付稿酬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000x (1-20%)x 70%x 20%= 1680 (元)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 20% 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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