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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证券法律法规》习题:独立财务顾问(6.1)

时间:2018-6-1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组合型选择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有( )。

Ⅰ.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Ⅱ.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Ⅲ.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Ⅳ.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A、Ⅰ、Ⅲ、Ⅳ

B、Ⅰ、Ⅱ、Ⅲ、Ⅳ

C、Ⅰ、Ⅱ、Ⅳ

D、Ⅱ、Ⅲ、Ⅳ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证券公司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1)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2)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3)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4)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5.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6)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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