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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税法》考点: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

时间:2019-12-27 来源:互联网

22020年注会《税法》考点: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对于每个备考注册会计师税法这一科的考生来说,企业所得税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考点,难度也不小。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企业所得税特殊税务处理方法的知识点,现在和我一起了解一下吧。

2020年注会《税法》考点: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企业重组符合上述5个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解释】由于债务重组确认的损益很少形成货币资金的流入或流出,所以税法针对债务重组产生的所得,比重较大的,运用税收递延的方式,分5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特别提示】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所指重组交易各方暂不确认股权支付部分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而非股权支付部分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以上就是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考生有帮助。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CPA税法知识点看起来内容很多,其实真的不难,考试里经常考察的就是最后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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